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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16-2017新华三集团高管医疗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新华三集团]
公示时间: 2016年10月08日
项目内容:新华三集团高管及子女、配偶医疗险采购
合作期限:12个月,具体承保期限以保单所载日期为准。
2.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或年营业额不低于50亿(满足其一即可);
且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或其省级分支机构,如为独立法人参加投标的杭州或北京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成立时间不晚于2008年;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及经验;
投标主体信誉良好,且2015年以来无重大诉讼事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意向提交时间: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请于10月10日下午16点前提交意愿至采购部公共邮箱RFQ_REC@h3c.com,题目格式为“新华三集团2016-2017新华三集团高管及子女、配偶医疗险—XX公司”,有意向的单位请随信附上公司业务介绍,相关案例及营业执照副本。
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